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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职能
协会职能

服务是保险行业协会的核心职能 

     鞍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鞍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五个方面为使该核心职能落到实处,必须立足五个基本点:

     一是正确发挥自律作用,组织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指导性条款费率和技术服务标准、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等;

     二是积极发挥维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行业呼声;

     三是深入做好协调工作,化解保险经营者与各行各业以及保险消费者的矛盾;

     四是强化交流作用,建立会员间重大问题磋商机制,建立面向业内外的保险信息网络;

     五是整合全行业的宣传资源,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提高全行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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