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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律公约
关于加强新车业务自律,促进车险市场规范的通知

鞍保行协字[2010]10

 

关于加强新车业务自律,

促进车险市场规范的通知

 

各财险公司、新车委员会:

    2009年市保险协会新车委员会全年共承保新车19543台,同比增长50.46%;实收保费102549940元,同比增长91.03%;车均保费5247.4元,同比增长26.96%;承保商业险台数占新车交强险台数的77.7%,比上年增长25.27%。

2009年新车保险业务明显提高,不仅给我市的保险业带来了发展机遇,也体现了由于市场容量的加大,市行业协会新车委不断改善新车承保业务,调整完善机制,满足新车保险市场服务的需求。从2009年新车保险总体情况看,新车的服务自律、统一承保政策平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违规竞争和高额回扣的渠道,减少了保险资源浪费,维护了各保险机构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从源头控制或避免了车险承保风险,为促进我市车险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新车业务增长、市场相对规范的同时,也存在个别公司有违规承保新车保险业务和贴费现象的发生,在一个时期内不同程度的冲击了新车保险市场,造成负面影响。2009年11月份,市协会组织对16家财险公司2008年1月至2009年10月份的新车承保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出有五家财险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

从各公司2009年新车商业险投保与交强险占比由高到低排名看:华泰财险103.42%,太平财险95.05,中银财险94.08%,都邦财险85.64%,平安财险84.48%,中华财险82.73%,太平洋财险76.10%,永诚财险74.68%,人保财险72.90%,华安财险72.50%,阳光财险70.75%,民安财险70.52%,大地财险62.97%,永安财险55.25%,安邦财险49.54%,天安财险45.97。

2010年,市保险协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车险市场秩序,将以加强新车保险业务自律行为为切入点,促进我市车险市场稳健规范可持续的发展,加大对违规承保新车业务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主要措施如下:

一、监控程序

1、市协会和新车委将对商业险投保率偏低的公司进行不定期的新车业务检查。

2、新车委将每日对未承保商业险的车辆进行记录,市协会不定期组织到各财险公司进行抽查,查看除单保交强险外,是否有擅自违规承保商业险的行为。

3、每日逐笔与交警支队牌照科核对交强险保单的真伪。按要求,各保险机构不得拒保交强险,积极做好客户的宣传工作。如有承保新车交强险业务要向新车委报备,可按新车业务处理,不报备则按违规承保新车业务处理,商业车险必须统一到新车委承保,不准擅自承保。

二、检查方法

1、利用“车辆保险业务核查软件”,每月到各财险公司对车险业务系统当月车险承保数据,包括:被保险人、牌照号、车架号、车辆登记日期,并查看保费,调阅批单等同步进行搜索检查,查看是否有违规承保新车保险情况。

2、检查结果,确定违规承保台数、保费金额、违规承保手段,按新车承保自律协定处罚办法,以违规保费金额的200%处罚,并在全地区下发通报。

3、检查处罚结果通报,市协会将分别报送省级保险公司、省保险行业协会、省保监局。

4、对检查中有篡改车辆信息的违法违规承保行为的业务,按省保监局要求,市协会以正式文件向省保监局报告,由省保监局进行查处。

2010年是保险业又一个发展年,各保险机构应本着市场形式越好,市场越需规范的原则,要以自律为基础,树立全市保险行业市场规范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共同培育和维护鞍山地区车险保险市场的环境,保证我市保险业健康稳健又好又快的发展。

此通知请各财险公司转发到各分支机构。

附件:《新车委员会2009年1-12月份业务统计及同期对比表》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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