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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险法》
责任

责任

责任是份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

避雷针在危险的岗位上尽责,使高耸入云的建筑物守住了安宁,根须在无声的岗位上尽责,使含苞待放的花蕾绽开了绮丽,人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责,使人生更加美丽,社会更加和谐。

责任有丰富的内涵,责任无处不在,父母养儿育女,儿女孝敬父母,老师教书育人,医生救死扶伤,军人保家卫国。人在社会中生存,就必须要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祖国承担并履行一定的责任。

责任有不同的范畴,如家庭责任、职业责任、社会责任、领导责任等等。责任是神圣的,不履行道德责任,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拷问;不履行法律责任,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度的惩罚;不能承担社会的责任,就会被历史所淘汰。虽然我们坚守的岗位有着千差万别,承担的责任有轻有重,但都应该为自己这份责任感到光荣和自豪。

责任是人生敬业的脊梁,责任是强烈的精神力量。勇于承担责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挥写“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高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林则徐铭志“苟利国家生死以,起因祸福避趋之”。挺身而出,尽忠职守,利居众后,责任在先,是志士仁人薪火相传的思想标杆,是华夏子孙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责任是成就事业的可靠途径,也是保险业稳步健康发展的“生态链”,每个保险人都是这个“生态链”上的重要一环。如果不依法合规经营,不讲诚信,社会和公众就会丧失对保险业的信心,断裂保险业的资金链条,就会动摇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大家把诚信和公平正义作为自己追求的价值取向和秉持的自律准则,才有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只有大家从自己做起,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才能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作为保险人,不可能脱离振兴发展保险业的责任,你不担责我不担责,哪有保险业的发展和辉煌。

朋友们,让我们听从责任的召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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