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介绍
会员公司
法律法规
行业资讯
营销园地
百姓保险
保险产品
新《保险法》
咨询投诉
代理人考试
承保理赔查询
协会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保险常识
发生保险纠纷时应如何处理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或终止等事项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的,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双方另有仲裁协议,应当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所有:鞍山市保险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四方信息
辽ICP备05023315号
联系电话:0412-2218676 投诉电话:0412-2231315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28号,15楼 Email:asbxxh@163.com